欢迎访问新阳光同等学力网!

新阳光教育同等学力_同等学力申硕考试_同等学力报名_同等学力培训课程-同等学力考研通过率连年走高的辅导机构

全国报名咨询热线

400-886-0085

当前的位置:主页 > 复习备考 > 法学 >

【每日一练】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备考练习题(03.04)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日期:2022-03-04 分享:

  1、犯罪既遂是指(    )。

  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  B.犯罪行为已经完成

  C.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D.犯罪人的目的已经实现


  2、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在于(    )。

  A.是否着手实行犯罪的实行行为

  B.停止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C.停止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内的原因

  D.行为人是否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3、名词解释:绑架罪


  4、名词解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参考答案及解析:


  1、C

  解析: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确认犯罪既遂与否,应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而不能以犯罪目的达到或者以犯罪结果发生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


  2、A

  解析: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的实行行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中停止犯罪均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3、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使人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挟持他人离开家庭或处所,转移到其他地方予以拘禁,使他人失去行动自由,处于行为人的实力控制之下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客体是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本文出自新阳光教育同等学力网站(http://www.xyg100.com),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来源!
TAG: 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申硕 同等学力申硕真题
考试动态 更多
  • 加载中...
热点推荐
  • 加载中...
历年真题 更多
  • 加载中...
试听课程
  • › 英语试听——语法:基本句型①
  • › 财务管理精彩试听——资本成本及其
  • › (微观)西方经济学精彩片段——消
  • › 英语试听——写作指导:议论文写作
  • › 同等学力民法试听-民法概述
客服热线

400 886 0085

咨询电话
同等学力英语app了解课程及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