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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同等学力法学申硕考试案例分析题

来源:未知 更新日期:2016-01-23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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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李某和赵某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一日,李某发现赵某浑身珠光宝气,很是羡慕,于是向赵某请教成功秘诀。赵某告诉李某自己正在从事毒品买卖,并暗示毒品买卖可令李某一夜暴富。李某一咬牙,从赵某的手中购得100克纯海洛因,并应李某的请求,赵某向李某详细介绍了在这条道上做事应注意的事项。为了增加利润,李某往该批海洛因中添加了300克面粉,一下子获得巨额利润。此后,李某索性只卖面粉作成的“海洛因”,并邀请对此毫不知情的王某一起参加贩毒。一日,当二人将携带的500克面粉制成的假毒品刚刚贩卖成功而正欲私下分脏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问:

  (1)赵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构成何罪?如果不构成,为什么?

  (2)王某和李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3)分析李某的行为性质。

  (4)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构成何罪?如果不构成, 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赵某之前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包括向李某出售的100克海洛因)。其后向李某暗示贩卖毒品及详细介绍贩毒“诀窍”的行为,应当以贩毒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并罚。

  (2)王某和李某构成贩卖诈骗罪的共犯,因为纯粹贩卖假毒品(面粉)的行为不可能侵犯多数人或者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因此,不能成立贩卖毒品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并且,李某为主犯。

  (3)李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根据 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毒品数量应当是400克(100克海洛因+300克面粉)。后来的贩卖面粉的行为,由于其行为没有侵犯多数人或者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因此,不能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应认定为诈骗罪共犯。

  (4)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因为其行为没有侵犯多数人或者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因此,不难认定为贩卖毒品罪。但与李某成立诈骗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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